2024年吉林省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吉林省学生体育协会
二、执行单位
吉林省学生体育协会高校羽毛球运动专项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奥飞文体集团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吉林省奥飞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参赛单位
各高校
六、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4月20日-25日
2.比赛地点:长春奥林匹克中心-全民健身馆D2门羽毛球馆
3.联席会议时间:4月19日14:00
4.联席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七、竞赛组别
1.大学甲组(阳光男、女子组)
2.大学乙组(菁英男、女子组)
3.大学丙组(高职高专男、女子组)
八、竞赛项目
1.单项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2.团体赛: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九、竞赛办法
1.依据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执行。
2.报名6人(对)以下,采取单循环进行比赛;6人(对)含6人(对)以上采取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进行比赛,第二阶段各小组前两名出线采用淘汰赛增加附加赛,决出1-8名;将根据报名人(对)数量进行分组抽签。
3.每场均采用31分,每球得分制。16分交换场区,先到31分的一方获胜该场。
4.裁判长根据各组别实际报名情况可以调整赛制、分组数,确定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对(人)数。裁判长有权根据赛场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场序。
5.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
6.罢赛:运动员因个人原因造成比赛无法进行或中断,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10分钟者(经劝解说服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参赛队伍(人)出现罢赛行为时,取消其比赛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对该队伍(人)做停赛1-3年处理。
7.依据中国羽协现行规则确定循环赛名次。
8.参赛队必须遵守比赛时间、场序,准时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第一场按规定时间外,以后比赛以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迟到10分钟则视为自动弃权。
9.运动员须穿着适宜羽毛球运动的服装,双打配对选手应保持着装颜色一致,款式相同。
10.团体比赛出场顺序为:单打-双打-单打,每场均采用31分,每球得分制。16分交换场区,先到31分的一方获胜。
十、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参赛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具有所代表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凡属进修班、干训班(干修班)、培训班、专修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远程教育、职工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院校的学生不允许报名参赛。
3.遵守运动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管理规定,经综合一级以上医院检查,确认身体健康。
4.参赛运动员为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各组别运动员参赛条件
1.大学甲组(阳光组)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正式录取、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政策的学生,并且符合运动员参赛基本资格。教育部核准的各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学生,体育院校;各类本科院校的体育院、系学生,均不得参加本组比赛。
2.大学乙组(菁英组)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学生,含本科享受体育加分政策的学生,且符合运动员参赛基本资格。体育院校;各类本科院校的体育院、系学生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3.大学丙组(高职高专组)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并未享受高水平招生政策和其他体育加分政策的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非高职高专学生不得参加本组别比赛。凡参加丙组比赛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甲组和乙组的比赛。
十一、报名办法
1.参赛队伍报名须以学校为单位,每单位限报1队,运动员自愿报名参赛。
2.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6名。
3.单项赛每单位限报男、女单打各2人,男女双打各2对,混合双打2对,运动员不可兼项。
4.团体赛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4-6人,运动员不可兼项。
5.参赛队伍务必于4月8日前完成报名工作,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羽毛球比赛报名表(word版)
(2)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PDF扫描版)
(3)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4)加盖学校查档专用章的招生大表(PDF扫描版,此项仅需仍设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的高校的参赛队伍提供)
请将以上材料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并以“学校+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jilinyumaoqiu@163.com,联系人:刁薇,电话:15506059337,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完成后相关信息不予更改。
6.比赛项目采取网上填报办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吉林省学生体育协会”页面下方的“赛事”-“羽毛球报名”链接提交,各参赛单位于4月10日17:00前完成微信端报名。进入链接后点击“领队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按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完成报名:
(1)按校名创建队伍
(2)领队(或教练员)注册队伍并审核(队伍名称可根据实际使用学校名称)
(3)系统审核通过后,添加报名选手信息(可微信分享页面链接由选手自行填写报名个人信息)
(4)所有运动员信息填完后,按各人参赛项目对应选择参赛选手(单打比赛一次提交一人,双打比赛一次提交两人)。
(5)报名成功后在链接内的“选手”页面即可看到公示的选手姓名和头像(头像要求:电子版证件照,不得使用艺术、翻拍照片,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且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
(6)报名咨询:马悦 13943807319(微信同步)
十二、报到
1.联席会议时各参赛队伍需委派领队或教练员参会,禁止其他人员代为参会。
2.联席会议时,须向竞赛组委会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保险单据复印件(含比赛往返途中和比赛期间)、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运动员赛前体检承诺书,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三、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组别比赛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牌和成绩证书,4至8名颁发成绩证书。比赛不足8人(对)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2.比赛设“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奖。
3.优秀教练员名额原则上按教练员人数1:6比例进行评选;优秀裁判员原则上按裁判员人数1:6比例进行评选。
十四、开幕式 颁奖仪式 闭幕式须知
参赛队伍需按组委会要求参加开幕式、颁奖仪式、闭幕式等活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向组委会提交书面说明,否则将取消相关运动员(队)的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十五、技术官员
比赛监督、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六、经费
1.参赛队伍住宿费、交通费、保险费自理或由派出单位承担。
2.其他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七、资格审查及纪律规定
1.为严肃赛风赛纪,组委会将设立由省教育厅及省学生体育协会共同组成的“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参赛运动队(员)、裁判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赛风赛纪进行监督及违纪处理。
2.严格处罚和加强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的运动队(员)、教练员、领队及其所在单位,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责任。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组委会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4.为加强比赛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报到时须向“竞赛组委会”交纳“参赛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如参赛队伍赛会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赛后如数退还;比赛期间,各参赛队伍领队和教练员应同时在场,管理参赛队伍,如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需向组委会提交书面说明,经组委会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
5.抗议。赛事采取“谁举报 谁举证”的原则。队伍报到后,对参赛运动队(员)的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领队,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本人签字的正式申诉报告和申诉费1000元;对比赛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领队,须于本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本人签字的正式申诉报告和申诉费1000元。所申诉内容经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如申诉内容经查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八、兴奋剂检测
本届赛会将随机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测,参赛运动员须积极配合,如发现违规使用兴奋剂,组委会将按照《反兴奋剂条例》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修改、解释权属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