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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羽毛球混合团体赛竞赛规程

时间:2016-05-05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为了丰富吉林建工学院同学的课余生活,提高同学各方面能力,同时也带动了我校羽毛球水平的提高。根据《2008年吉林建工学院群体活动计划》,举办学生羽毛球混合团体比赛,望各学院积极参与,认真组队,踊跃参赛。

一、比赛时间:2008年6月9—19日

每日中午12:30—13:30 晚上18:30—20:30

二、比赛地点:学院体育馆(右侧1号场地 左侧2号场地)

三、竞赛项目:混合团体比赛(混双 男单 男双 女单 男双)

四、参赛办法

1 、所有参赛人员均为我校在籍注册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

2 、每队包括领队1名,男队员5-6名,女队员1-2名,男女队员均可兼一项 (男双队员不得兼另外一组男双 )。比赛之前由领队填报比赛出场名单,名单以外队员不得参赛,不得随意增加、更换运动员。

3 、参赛者需携带、出示学生证。

4、 参赛队必须遵守比赛时间、场序,到指定场地参赛。除第一场按规定时间外,下一场比赛按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算,迟到15分视为自动弃权。

5、 裁判员有权根据场上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场次。

五、竞赛办法

1 、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 混合团体赛由5场比赛组成,比赛顺序为:混双、男单、男双(1)、女单、男双(2)。

3、 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比赛分组单循环比赛,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对阵形式为A1-B2 ,A2-B1;每阶段比赛采取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均采用每球得分制,三局两胜。第一阶段每局15分,若双方14平时,先到15分的一方获胜,第三局时一方先到8分则交换场地;第二阶段每局21分,双方20平时,需净胜2分获胜,若29平,先到30分的一方获胜,第三局一方先到11分交换场地。

4 、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若出现两队积分相同,则两者之间比赛胜者名次在前;若三队(含三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各队在该组比赛中的胜场 、局、分数来决定名次,若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六、补充规定

1 、重发球:除规则规定之外,在临场裁判员无法作出准确裁决时则重发球。

2、 间歇:每局比赛之间间歇不许超过2分钟,第一阶段每局比赛中原则没有间歇。第二阶段每局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先到11分时可以有不超过1分钟的休息(临场裁判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3 、积分:一次团体比赛中,获胜积2分,失败积1分,弃权积0分.

4 、弃权:一次团体比赛中,单场弃权按局分2:0(15:0、15:0或21:0、21:0)计算,若一次团体赛5场全部弃权则按0分计算。

5、 每次比赛之后,请裁判员将比赛记录单、记分表保存并将场分填到积分表。

七、各院参赛队员名单上报给晨欣羽毛球社,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6月6日。

联系人:王泓堡 联系电话:15948021866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体育教研部所有。

                                                    

                                                         体育教研部、院 团 委

学生会体育部、晨欣羽毛球社

                                                                2008-6-2